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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示范城市创建服务

信用申报2025-02-05 15:15:48

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服务内容

 

一、创验咨询服务

(一)完善信用制度规范

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示范区评审要求,根据国家制度体系建设框架,在省现有信用相关管理制度基础上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提供制度规范咨询服务,以满足示范区评审标准。

(二)双公示提升

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,梳理本地区“双公示”工作优势和不足,针对性的开展“双公示”提升咨询工作。

(三)开展信用监管

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示范区评审要求,结合本市工作开展实际情况,为信用承诺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、联合奖惩、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提供咨询服务。

(四)开展诚信文化建设

按照中央宣传部部署推进“诚信建设万里行”的要求,提出活动、开展建议、收集整理活动佐证材料,以达到“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”的示范区评审指标的要求。

(五)信用培训服务

为确保信用示范区创验工作的有序开展,根据整体工作方案,合理设计人员培训计划和方案,提供相关信用培训服务。

(六)开展信用专项工作

根据评审指标要求,协助本市发展改革委全面扎实推进政务诚信、失信专项治理等信用专题工作,以达到示范区评审指标的要求。

(七)信用示范区评审服务

1、全面分析本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状,结合示范区评审指标,制定相关实施方案,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
2、发挥专家智库作用,为本市示范区工作提供专家指导。

3、提供专人负责示范区评审支持工作,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示范区评审材料报送要求,提供材料梳理、编制服务、并配合本市发改委完成材料报送工作。

二、营商环境服务要求

(一)营商环境评价辅导

1、市级营商环境辅导

一是服务期内,协助本市发改委完成实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,提供信用指标培训服务,服务对象需要涵盖市各区县信用部门;二是提供答疑支持服务。

2、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辅导

一是服务期内,协助本市发改委完成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及信用建设指标咨询、辅导服务,提供信用指标培训服务,辅导对象涵盖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信用部门;二是提供佐证材料支持服务;三是提供佐证材料预审服务。

(二)营商环境培训

结合国、省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,帮助查找本市短板,提出提升意见建议,提出不同主题的培训内容。

三、系统建设服务要求

(一)“信易贷”平台建设

对信用示范区评审指标中“信易贷”的新要求、新标准,搭建“信易贷”平台,实现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准确对接,提升金融服务质效,支撑本市“信易贷”工作,并实现与国家“信易贷”平台机制化对接。平台主要包括门户网站、金融信用综合服务系统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系统、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等,并帮助与国家“信易贷”平台实现对接。

(二)“信易贷”综合提升服务

按照国家“信易贷”工作要求,协助推进税务、社保、公积金、水电气、仓储物流、知识产权等信用数据的归集;开展平台运营工作,提升“信易贷”服务质效,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现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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